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
大 竹 县 人 事 局
关于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 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本简章。
一、计划及岗位
我县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其中,专任教师220名(高中57名、中小学163名),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65名,其他事业单位15名。具体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二、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在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或累计工作10年及以上经历的其他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年限和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的依据证明)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有高一级教师资格可申请低一级学校的教师岗位,但不能逆向申请)。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8月15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业中学数控技术与应用、动画创意专业师资及地震灾区所辖普通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若被聘用,应在一年内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部分特殊岗位,或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者,年龄和学历适当调整,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8年7月23日至25日在大竹县人才交流中心(大竹县政府办公楼五楼)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经用人单位初审、招聘主管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履行报名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大竹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8月7日至8日凭本人身份证或交费发票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贴有本人照片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户口簿不能参考),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考试及考聘成绩计算
考试科目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面(笔)试。
1.笔试。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所有岗位必考科目。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报名点可以提供。
(2)专业笔试(100分):初中、小学各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基本功;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各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诊断学》)。
2.专业面试(100分):凡未进行专业笔试的其他岗位为专业面试。
3.考聘成绩计算:
考聘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面(笔)试成绩×50%。
笔试、专业面(笔)试由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大竹县人事局组织实施。
(二)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调整。面试按考聘名额1:3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2008年8月9日8:00-9:40;
专业笔试:2008年8月9日10:20-12:00。
2.笔试地点:大竹县竹阳镇胜利街小学。
3. 面试时间:教育类各岗位面试时间为2008年8月15日,其他各岗位为2008年8月17日。相关事宜在笔试成绩公告时告知。
(四)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80元。城镇低保考生、民政优抚对象、地震重灾区考生、复员退伍军人凭有效证明(证件)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七、加分
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符合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8年7月25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等材料交大竹县人事局人才流动股,以便审查。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成绩之和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专业笔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为常规体检,参照执行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实施。
出现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报考初中、小学的职位,在公示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考生本人按职位依次选择具体的聘用学校。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同时,实行人事代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不符合职位条件者。
十、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十一、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川东人才网(www.cdrcw.com)或达州市人事局网(www.dzrsj.gov.cn)发布,同时在大竹县人民政府大门口公示栏公布。
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大竹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八年七月八日
全县2008年部分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条件表.xls
|